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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是否应该给补缴养老保险?

河北-沧州 06-07 07:04  悬赏 0  发布者:刘兴智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从1994年开始是县供销社商场的合同制工人,1994至1996年单位给缴养老保险。从1996年开始商场对外承包给个人经营,职工们就都不上班了,到现在(2013年)单位还存在。本人1996至1998年自己缴了养老保险。现在到社保所查应补缴65000元养老保险。请问我该怎么办?单位是否应该给补缴职工们的这项养老保险?有15个人的情况都是如此。
问题补充:
现在单位是否给交也没有说法。6月30日前如果补缴的话,河北省还给免两年的滞纳金。请问我现在是否自己先缴?自己缴与不交各有什么结果?
请专家赶紧指导,因为6月15日以后再交就要加收两年的滞纳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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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7 07:18
应该补交的
追问:

谢谢毕律师!如果现在自己先交齐这项养老保险,原单位以后统一补缴时是否还给退回吗?

回复时间: 2013-06-07 07:53
应该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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