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郭永康  吴健弘  申维丰  刘同发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是否具有继承权?

广东-湛江 06-08 08:59  悬赏 0  发布者:乐2013 给我留言  回答:(2)
农村宅基地土地,20多年前的移民安置分配,没有房产证或宅基地证,只有1995年当地县公证处出的一份《房屋所有权公证书》,公证书只有农业户口(爸爸)的名字,而且以前建的瓦房已拆除,现在2011年新建楼房(所有的钱都是我们自己的),爷爷已经过世十年啦,但现在爸爸的兄弟(城市户口)要分我们的土地与财产,说这块地爷爷是有份的,他有权继承一半,如果爷爷真的有份的话,这样的情况,他真的有权继承土地与财产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08 09:39
你好,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
追问:

以前建的房屋已拆除,现在新的楼房是我们自己出资的;而且证件上只有我爸爸的名字,说明这块土地的使用权限是属于我爸爸的,这样他都有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6-08 14:31
你好,宅基地是让村民使用的,城市的人不能去继承使用!
追问:

谢谢你的答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58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54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1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9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7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