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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欺诈

陕西-宝鸡 06-14 19:08  悬赏 30  发布者:yt0928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2012年12月15号在中国电信陕西宝鸡营业厅预购iphone5一台,通过工作人员介绍资费信息为:套餐每月享受389元,同时预定Iphone5可获赠免费两年网络电视两年宽带和一台酷派5216手机。工作人员介绍后本人还向经办人咨询了服务期内还需要我本人缴纳任何费用吗?经办人答复不需要,不超出389元套餐,不用补交任何费用。随后正常使用至2013年3月后,手机出现欠费和停机情况,本人到电信营业大厅咨询,客户经理向本人说我的预定手机,需要每月补交187元的差额,补交两年一共是4488元,当时我去办理手机的时候经办人没有向我介绍需要补交钱,而且本人还咨询过经办人,协议计划上也没有注明需要客户每月补交187元,结果客户经理说先给我开通手机稍后会解决。直至4月又停机,我去电信找经理得到的答复都是一样,先开通手机再处理问题,一拖就是3个月,这3个月期间来来回回停机、开通、只要一停机我就投诉工信部,没过几天电信打电话过来都是说先开机等候处理,态度也不好,胡搅蛮缠,推卸责任,直到今天2013年6月14日还未处理,电信客服打来电话强调说必须补缴187元,最长时间延迟到本月21日,否则停机、停宽带、停网络电视。本人想主要说明购买前电信一个字没提每月补缴187元,等办理完毕后才说每月要补缴187元,现在电信也不承认当时没告诉我要补缴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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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4 23:56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6-15 18:44
涉嫌消费欺诈,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搜集证据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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