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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愿支付赔偿金

广东-东莞 06-22 09:36  悬赏 25  发布者:覃先生 给我留言  回答:(3)
覃某于2008年5月1日进入南信物流工作(服务行业),任计划员,2009年1月升高级仓管员,2010年10月晋升为仓库组长。双方先后签订了2份劳动合同,最后1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因客户发展效益不好,造成同样我们公司效益不好,相对来说管理人员有超出配置,公司现以工作表现不合格,不能胜任该职位为由想把我们降级,公司不想裁员,不愿意支付给我们赔偿金,公司动不动就开警告,公司这样做是违法吗?
问题1.怎样才能让公司按劳动法该支付赔偿金!
     2.如公司愿意支付,该支付多少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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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2 13:14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追问:

现在关键在于动不动就开警告,到违反公司规定解除合同,公司就不需要再给予经济补偿,这个是合理吗?

回复时间: 2013-06-22 16:40
如果有降低工资的行为,你们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本律师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追问:

工资不降,但你的职位将变成一线员工,现在关键在于动不动就开警告,到违反公司规定解除合同,公司就不需要再给予经济补偿,这个合理吗?

回复时间: 2013-06-22 17:30
可提起劳动仲裁。
追问:

现在关键在于动不动就开警告,到违反公司规定解除合同,公司就不需要再给予经济补偿,这个是合理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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