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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赔偿

 06-23 19:56  悬赏 0  发布者:黄海一帆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盐城 回答:(5)
你好,我是从2012年3月12日进入一家公司的当日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这期间一年未交任何保险,满一年后没有继续签合同一直工作到现在,如果到2013年7月12日的时候向公司提出经济赔偿,大约可以理赔多少呢?我之前月平均工资为三千元。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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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6月23日 19时59分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注意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月工资情况!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  回答的比较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3 19:58
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6-23 20:11
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回复时间: 2013-06-24 08:1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交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6-24 09:31
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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