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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得到更多的赔偿

河北-承德 08-10 11:19  悬赏 0  发布者:cdgaof…… 给我留言  回答:(1)
自2009年2月24日至今,我一直在承德市邮政速递物流局工作(从事分拣工作),工作性质是上一天休一天,但上班当天的工作时间平均是16小时。自2009年至今我所在的单位一直为给我签定劳动合同,只上过2009年5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我的使用期工资是400*3个月,其中第一个月工资至今未给,之后的工资是620、加上400奖金,和90元的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一律没有,但是其他签订劳动合同的人什么福利都有,其中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节假日加班费,和其他福利。
    因为工作时间过长,加上重体力劳动导致身体不适,腰痛。期间几次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但一直未批,后被单位主管领导交与劳资部门,至今一直不给解决,8月10我找到承德市邮政速递物流局局长询问此事,得到让我回家的答案,但单位还不给我出辞退手续。以上事件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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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0 11: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你的合法权益,除要求补发相应工资、补缴相应保险外,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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