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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六年并刚刚续约三年,今日收到口头解聘通知。单位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为由不给补偿,请问合理吗

浙江-杭州 06-27 17:20  悬赏 0  发布者:humeng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在公司工作六年并刚刚续约三年,今日收到口头解聘通知。单位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为由不给补偿,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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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7 18:11
可以面谈了解点细节
回复时间: 2013-06-27 17:29
如果是劳务关系,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但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需要认定,可详谈
回复时间: 2013-06-27 17:39
不合理,让单位出具书面解聘材料
回复时间: 2013-06-27 17:49
关键是单位没有书面解除通知书,你举证困难。
回复时间: 2013-06-27 18:00
劳务合同只是名义,关键你们双方关系实质。
回复时间: 2013-06-27 19:49
如果是劳务关系,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但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需要认定,可详谈
回复时间: 2013-06-27 23:26
你好,要看是否属于劳务合同,还是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欢迎联系,详细咨询,优惠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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