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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分

四川-达州 06-28 14:02  悬赏 15  发布者:360548……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是四川达州人,我的问提是:我家共4人,我男老大还有位妹妹当时以结婚,房子是2004年全家共同出钱以6万买的,那时我24岁没成家,房产证上是我妈的名子,现在我33岁以成家,因家里一些矛盾,我妈老是要我搬走,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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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28 14:07
房屋产权归属以产权登记为准,产权人有权处分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6-28 14:09
按家庭共同财产处理,可申请分家析产。可做价或支付对价分割,或变卖分割,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6-28 14:16
你好,你可以要求分割共同共有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6-28 14:46
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家庭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6-28 15:04
您好,需要证明出资属共同财产,可要求分割,不能证明的,以房产证登记为准,所有权归登记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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