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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提前及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什么补偿金吗?

广东 06-30 16:57  悬赏 0  发布者:stlmz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单位工作接近五年了,单位没有给买社保,单位签过一次用工合同是5年的,但只签了一份,签后交给了单位,没有留下一份给本人,后来单位给别的单位收购了,但是我们还是留在单位上班,但是单位领导就跟我们说我们不是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单位领导以单位实行末位淘汰,也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要求我自己动离职,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是自动离职还是让单位辞退,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要求到什么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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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30 17:03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的。
追问:

谢谢徐律师!

回答:

不用客气了。

回复时间: 2013-06-30 18:09
你好,你这种情况离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追问:

谢谢江律师!自动离职和被辞退都可以要求补偿吗?

回答: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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