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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五年只签第一年合同现在无故被辞退,如何补偿

四川-成都 07-02 12:33  悬赏 0  发布者:张长城 给我留言  回答:(7)
从事乡邮政工作五年,与乡政府签了第一年合同,现在邮局要自己单位找人担任乡邮,不需要乡政府当时找的人,我就被无故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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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02 13:24
按工作年限给予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7-02 12:42
你好,依法有权要求赔偿。与单位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7-02 13:01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回复时间: 2013-07-02 13:59
你好,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7-02 15:44
你好,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7-02 18:09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7-03 14:02
单位违法辞退属于违法,根据规定需要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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