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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生,请问以未满期限为由不给工资

浙江-金华 07-12 09:34  悬赏 0  发布者:zgczgc……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浙江省金华市思搏工艺品有限公司做学生暑期工,18岁。里面的组长说干满20天就可以算工资,可后来又说要一个月。我本准备干20天,却别告知不满一月不给工资,要么干要么走人!还贴起一张我6月20几号都未曾见过的还注明是“6月11号所打印”的所谓“厂规”。强制要求加班,全勤5元一小时,缺勤4.5元一小时。
    而且这个厂几乎天天从6:00开始加班到八九点,已远远超于法律所规定的最多时间。法定假期也无休息。且无加班费,因为大多是外来工和本地不识字农村女。又听老员工说曾有一工伤,却未曾赔偿医药费。因为厂里有一股东是我村村书记,所以不敢惹。  
    因为工厂环境差,工资待遇低,已走了很多老员工,才会招我们学生暑期工。
    我想请问有没有法律规定,工作单位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工作天数,而不付其工资。“强制要求加班,全勤5元一小时,缺勤4.5元一小时,法定假期也无休息,未满天数不给予工资”这些做法是否合理。我未签过任何劳动合同,是否能不按所谓“厂规”,随时走人?
我想要回工资,该怎么办?找谁?什么部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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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2 14:0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7-12 09:42
你要维权只能上法院!
回复时间: 2013-07-12 10:06
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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