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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以现在证据看,医院可负多大的责任?

 07-12 13:01  悬赏 0  发布者:eileen……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4)
请问:
1、 有证据证明医院有给危重病人停药,并病人最终死亡;
2、 病历中医院在两个手术中没有审批签字,并且手术小节\安全核查上都没有医生的签字;
3、 脑出血病人造影量限制最高在150ml,而医院收费单上当天使用达400ml,
这些是明显的问题,如果只用这几条可以定医院多少的责任?
问题补充:
律师们的回复都非常谨慎,看来我想要得到的信心支持要失望了。。

但是还是很感谢各位的帮助,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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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2日 13时31分
直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唯一的大家公认的做法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2 13:05
建议您尽快封存病历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准备诉讼,最终是否能获得赔偿是需要根据鉴定结果看医院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存在过错。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预约当面详细咨询本律师。
追问:

请问这些问题不属于明显的医院过错吗?
仅凭这些是不可以定医院过错的,是这样吗?

回答:

不是的,你认为有错只是你的主观判断,带有个人色彩,不能证明的。
是否有错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知道的。

追问:

这些是病历上显示的,不是我自己判断的。

回答:

停药不代表过错,要看停药的原因是为什么,为什么停药。这个都需要鉴定才知道的。

回复时间: 2013-07-12 16:22
如果律师妄下结论而给你信心那才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回复时间: 2013-07-12 17:40
如果医院存在明显的医疗过错的话,可以到医院复印客观病历资料、要求医院封存全部病历资料;然后到法院按照医疗损害赔偿起诉;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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