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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垫付培训费后 被解除劳动合同

湖北-荆门 08-15 14:28  悬赏 30  发布者:王甲 给我留言  回答:(2)
由公司组织,劳动者垫付培训费考取火槽车押运证,双方约定工作一年后由公司报销培训考证费用,工资按趟计算,合同期为两年。证拿到后,在家等了快一个月,公司通知说暂时不能安排上车,调去公司别的部门上了两个月的班,然后才押车去外省,一个月后装液化石油气的时候,只装了两个车,还有两个车到了检修时间,没有装车,公司安排劳动者押这两个车去别的地方检修并装车押回公司,劳动者因薪资问题跟公司没有协商统一没听从安排。公司立刻发短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算半趟《一千》,并因工作不满一年为由,培训费不予报销。劳动者自己从外省回来后,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司以内部规定,要求劳动者先交出证件,再付工资,最后办理离职手续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培训费能全额要求公司退还,还是按照什么比例跟公司共同承担。工资算半趟合不和理,还能要求公司补偿等待工作那段时间的工资吗,另外还有其他方面的补偿金之类的没有?
问题补充:
劳动者先要求换人,当时跟劳动者一起的有公司职员好几个人,被拒绝后。才因为薪资问题跟公司没有协商统一没听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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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15 16:20
已经回复
回复时间: 2010-08-15 16:21
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那就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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