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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子女探视权。

山东-济宁 07-25 14:17  悬赏 25  发布者:Z15510…… 给我留言  回答:(5)
请问:离婚协议女方要求男方给予10万RMB作为归还男方孩子的赔偿金、在2年期间女方没有支付任何抚养费用、这样女方还有探视权么?如果可以探视、那请问最少多长时间一次、因为双方都有自己的家庭、
问题补充:
如果女方的一次一次探视已经危害了孩子健康的成长、和现在的家庭、请问能不能让探视权延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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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5 13:58
你好,给抚养费是你的义务,探望孩子是你的权利。给抚养费与探望孩子是两码事,互不相干,司法实践当中一般是1个月探望一次。
追问:

如果探视已经严重危害了现在家庭的生活和孩子的心里成长、那么请问探视权能不能延长、最多延长多久?

回答:

没有什么延长不延长一说

回复时间: 2013-07-25 14:11
你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地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7-25 15:09
探视权是女方的权利,但是如果女方的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可以申请法院中止女方的探望权。
回复时间: 2013-07-25 15:15
女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同样女方也有探视权。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7-25 22:01
可以双方约定 一般一周或两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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