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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地勤员工工作时长问题

 07-30 23:17  悬赏 0  发布者:524602……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4)
我是机场地面保障部的职员,平均一个星期需要工作57个小时。超过了合同法规定的44个小时。在法定节假日也没有安排休息和3倍工资。在职只为我缴纳了养老保险。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由于超过法定工作时长和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超出的小时是否可以讨要加班费?机场的性质是否有所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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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30日 23时46分
可以向公司提出由于超过法定工作时长和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超出的小时可以讨要加班费。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31 09:46
你好,可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劳动仲裁请求加班工资及社保,具体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7-31 09:5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对于加班费的要求法律的规定并不好在司法实践中实现,很困难,但是保险部分应当交全
回复时间: 2013-07-31 14:54
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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