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纠纷

江苏-无锡 08-04 09:59  悬赏 0  发布者:chepi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所在的公司(一家日资企业),在没有和我进行任何沟通协商的情况下免去我的职务(制造二课系长)还扣除我薪资的职务补贴(我的职务被免,还是同事告知我的。我在公司工作的4年2个月至今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没有任何违反公司规定行为,还从09年到11年连续3年被公司评为优秀员工),我的劳动合同上是注明了工作职务和薪资的。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法律规定吗?我该怎么维权?
背景:去年8月因钓鱼岛事件,公司业绩受到一些影响,公司就减少招聘员工,为降低用工成本完成生产,就安排我到一线支援生产,一直至今(开始说是支援6个月到2013年2月就回复原本工作,2012年12月份我有向我的直接领导说我有年后想辞职的想法,没有提交任何书面辞职报告,但年后我综合考虑向领导提出我不辞职继续在公司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领导让我继续支援一线现场工作一直至今)。但就在前几天8月1号告诉人事部在公司公告栏里张贴人事职务变更公告,免除了我的职务,事先没有和我进行任何的沟通。我向公司人事部长询问免职之事为什么不和我事先沟通协商,人事部长的回答是对我免职制造部的决定,人事是执行制造部的决定,现在制造部长去日本出差要一周才回国,我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4 11:31
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违反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8-04 12:01
日资企业有相当严密的规章制度,对于职务任免有规定,所以,你的情况需要参照企业制度而定,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需要证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山西太原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12
安徽 合肥
人气:10443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77
山西 太原
人气:49937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6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09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