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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赔偿金问题,谢谢!

浙江-宁波 08-05 18:05  悬赏 0  发布者:宁波小赖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05年元旦进公司,最近的劳动合同签到2014年2月,现单位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出支付补偿金,我本人同意。我想知道这个是属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还是合同期满不续签?两者的补偿计算方式有什么区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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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5 18:08
属于未到期的解除才给付经济补偿金。期满没有的。
追问:

感谢任律师!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是怎么算的?我是05年元旦进的用人单位,工作到13年的7月底,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是14年的2月。再次感谢!

回答:

一年工龄一月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但是实际计算从2008年开始计算。你尽力多争取,计算到05年更好。

回复时间: 2013-08-05 18:15
属于未到期解除合同,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追问:

谢谢邢律师。请问这个补偿金是怎么算的。
备注下:05年元旦进的用人单位,工作到13年的7月底,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是14年的2月。再次感谢!

回复时间: 2013-08-05 18:39
属于未到期解除合同,根据解除合同的理由,如属于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从入职时计算工龄。
回复时间: 2013-08-06 09:01
你好,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协商解除,按你的工龄计算,从05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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