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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赔偿问题

江苏-苏州 08-10 11:03  悬赏 0  发布者:200432……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
   您好!我04年高考填报志愿时无意之间填了个定向委培的专业,后被某高校录取,录取的分数和其他非定向生录取标准是相同的。拿录取通知书时,通知书被单位扣压,签订了一份定向培养合同,按照当时的情况如若不签,大学录取通知肯定是拿不到了。部分合同内容如下:
   1、乙方学习期间,按学校规定交费,一切费用自理。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定向奖学金1000元。
   2、若乙方毕业后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定向培养关系,经甲方批准并且缴纳“定向培养管理费和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定向培养关系。“定向培养管理费和违约金”标准:本科生:2.6万元/人。
   3、乙方一经分配,至少在甲方服务15年,在此期间不得提出调出,否则必须缴纳“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违约金=“定向培养管理费和违约金”标准*(1-已服务企业年限/应服务企业年限)。
   在校四年时间单位总共提供4000元奖学金,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毕业后先与单位签了6六年合同。如今在单位工作已满5年,想辞职。请问下,辞职是否需按照协议内容进行赔偿,按照合同法规定,这份合同中赔偿是否存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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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0 11:13
可以起诉要求解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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