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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上班六个月后才签合同,能不能得到补偿?

 08-19 22:21  悬赏 0  发布者:thb828……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4)
我自2012年九十月份(具体哪天记不得)在一家单位上班,到2013.4月底才和我签了合同(合同是空白的,里面什么都没有,叫我在后面签了名,给了单位)并4月份才帮我开始交保险。至今每周都是上六天班,没有加班费。现已不想呆在单位。工资2800
 我想请问 1.每周都上六天班,一天加班费能不能得到?
          2.2013年4月前没交保险,能不能要求补上?
          3.没有合同的四个月中,能不能要求补偿双倍工资?
          4.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效?没有效的话是不是就是至今没有合同?那就可以赔偿至今(2013.8.19)的双倍工资? 
   能不能请谁帮帮我,帮我看一下,我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有具体金额最好). 最好把公司违反的条例也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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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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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0日 08时28分
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工资等事项做明确约定,你单位有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8-20 08:30
1.每周都上六天班,一天加班费能不能得到?
可以要求加班工资,周末加班应当支付双倍当日工资作为加班工资。
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我的补充: 2013-08-20 08:32
2.2013年4月前没交保险,能不能要求补上?
可以要求补缴,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我的补充: 2013-08-20 08:33
3.没有合同的四个月中,能不能要求补偿双倍工资?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你入职一个月开始计算,到正式签订书面合同这个期间,你有权要求发放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工资数额等项目做明确约定。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的补充: 2013-08-20 08:35
4.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效?没有效的话是不是就是至今没有合同?那就可以赔偿至今(2013.8.19)的双倍工资?
合同有效。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单位在2013年4月底已经和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从2013年4月底开始,你和单位就有合同了,合同内容合法自愿签订的,有效,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并不会影响现有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法律允许单位补签,你要求赔偿从2013年4月后的双倍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我的补充: 2013-08-20 08:41
5,能不能请谁帮帮我,帮我看一下,我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有具体金额最好)
单位有上述过错的情况下,除了上述加班工资、双倍工资和保险赔偿,如果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有权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你从2012年10月入职,工作至今已经工作了11个月,时间是超过半年不满1年,经济补偿金为1个月工资,所以除了前面几项赔偿外,你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权要求单位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3-08-20 08:48
6,索赔金额。
(1)加班工资。
你的月工资是2800元,按照法律规定,计算日工资是基本工资数额除以21.75,得出你的日工资是128,所以你加多少天班就按照这个数额发多少天的加班工资。
(2)保险。
工作期间没有缴纳的保险数额无法得出,这个要看你们当地的保险比例,各地不一,具体你到社保局查询即可知道。
(3)双倍工资。
假设你是2012年10月入职,那么双倍工资应当从2012年11月开始计算,到2013年4月底截止,共计6个月,所以你可以要求发放6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双倍工资已经包括你原来发放的了,很多人理解这时候双倍工资就应当发放双倍的,但其实不是,因为原单位在你工作的这6个月已经发放过一倍数额的工资,所以现在你主张双倍,单位只需要再发一倍的就可以,也就是总数是双倍。
(4)经济补偿金。
你要求解除合同的,还可以另外要求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综上,你共计可以要求单位发放7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外加加班工资和保险。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0 09:00
从第二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回复时间: 2013-08-20 09:58
单位有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8-20 10:23
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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