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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搬迁问题

上海-松江区 08-22 20:45  悬赏 0  发布者:KANON 给我留言  回答:(3)
现在村里要搬迁了。我家原本的房屋已经卖给同村村民,且说好是附属房是不卖的,即后边的柴房。并未签订任何协议文件。该村民在买我家房子前,已经有一个宅基地的老房子。按法律规定是不允许有2个宅基地的。
我想咨询的是像我家这种情况还有多少可以向村里争取的利益空间存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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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3 11:25
你这个情况,主要看证据,需要帮助可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3-08-23 14:16
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可以争取。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8-23 17:20
既然没有协议,那么宅基地就还是你们的呀,可以争取所有利益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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