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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本人事业单位退休权利

福建-泉州 08-23 09:55  悬赏 0  发布者:liudec…… 给我留言  回答:(0)
争取我事业单位的退休权利
乐清市信访局:
 关于我个人的退休问题,我已于去年9月份就联系有关部门,没有得到解决,因此本人去年又就经过乐清,温州和省教育厅,上访反映问题,(本人去年10月份到办理退休年龄)都受理了本人的请求,信访部门也已经与本人有联系,暂停了养老金缴纳。要求等待,但事情过去了近半年时间,仍然没的得到明确的答复,心里很急,且生活受困,加之医疗等问题均没有得到解决,节前又住院,精神与经济上都陷入极大的困顿之中,请求有关部门抓紧解决,以解本人生活困境。现将本人的有关情况补足,以利组织调查。(并附原来上访材料) 本人是1995年5月,经过乐清市原商业委员会及所承办的乐清商业职工学校聘请,由商委负责办理过来的,聘请前本人系原新疆建设兵团正式教师,大学本科学历,中学一级老师职称,校长职务,聘调时,承诺给办理户口,落实家属工作,并逐步解决个人住房,一切手续都是教师流动的优惠政策办理的,工作关系,户籍,养老保险等手续均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属于知识分子流动的优惠政策,聘来后关系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签订的人才中心的正式合同(五年长期合同),人才中按政策逐年调整个人档案工资,学校缴纳档案管理费,在养老保险局延续本人的事业单位养老手续,十五年来,本人一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和档案管理费,直到退休年龄到。 乐清人才中心前一阶段都是按照正规的条理和途径给本人调整了档案工资,但到本人办理退休时才发现,后来就没有给本人调整工资了,因此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退休时不能向养老身份和档案工资,并说我本人不享受事业退休。在此期间,人才交流中心没有任何人,通过任何形式向本人发任何通知和决定。 本人理由: 本人聘来后一直在商校工作,直到学校撤并,近十五年时间,且一直担任常务副校长职务。多次受市人民政府的优秀工作者嘉奖。为乐清的职业教育事业做出本人应有的贡献。达到了聘请本人来乐滤膜任教的初衷。 本人一直关注温州市和省有关民办学校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看到了相关的文件,本人完全可以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的五险一金待遇。但学校与当地政府都没有给予落实。 3,本人一直按照教师标准缴纳的事业单位养老金。缴纳的档案管理费,人才中没有按照政策和当时的合同规定给本人调整档案工资及相关的服务,比如调整职称。这次办理退休,本人多次联系,都不能得到答复。向养老保险局提供我的资料。 ,商校也随政府机关的变更,校长变动频繁,本人先后经过六任校长,(均由商业局;经贸局委派),不能如一地执行民办教师的政策,享受老师的一系列待遇,本人几十年没有享受公费医疗等,本人几次因高血压中风住院,医疗费达几万元,均由本人个人承担的。工作生活也曾一度陷入极大的困顿和无奈之中,当时本人只求能享受教师的退休了。 本人原是国家的正式老师,流动过来后一切政策和待遇都没有得到落实,生病住院,职称调整全部落空,我相信国家不会拿教师正式调动政策开玩笑,让我因接受流动的优惠政策而沦落,现在没有住房,没有收入,住院看病没有公费,到处流落,至今还不得不带靠病打工度日,下场很可悲,不知道这是我的过错,还是乐清市知识分子政策的荒唐! 最后我想说明,本人不是无理取闹,是经过组织的调动过来的,给本人落实了户口,办理所有的正式手续,无论当地人事怎样变化,当地政策的变化,都不能改变本人的教师身份,而取消本人享受事业单位退休的政策的权利。 请有关领导和部门体会本人实情,按照教师流动政策,给本人办理退休,让本人能够安度晚年。 本人每天都在盼望着乐清政府,乐清的党组织给我落实这个政策。 相信乐清市一定、一定在中国共产党的十八的光?x照耀下!我这个从事了四十年教育,做了三十多年校长的人有资格享受教师的一切待遇,也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 
一个流浪的教师、校长 柳德崇 二○一三年八月六日
补充材料:

关于聘调乐清的情况申诉与说明
尊敬的市长:
本人柳德崇,乐清市社会力量办学引进聘调教师。本人基本情况已经在多次上访浙江省温州市和乐清市市长信箱和热线和信访局详述。
本人《关于争取本人事业单位退休权利》的申诉材料,已经提出将近一年,至今事情没有得到解决。在这过程中,虽然乐清人事与养老保险方面陆续与有所接触,有所回复。但回复情况本人不能接受!
回复的内容:认为本人调来乐清的政策依据不明,因此95年前的工龄不予认定,对此本人不能接受,再次对理由和情况申述如下:
1, 本人确是于1995年4月和5月由乐清市人事局签署的商调和调令迁来乐清,由公办教师单位聘来,办理了正式的工作关系转移手续,并办理了正规的养老金转移手续。
2, 本人来乐清是由当时的商业委员会直接办理聘来东清。据悉,当时政策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在94年的1月或在4、5间,乐清市人民政府有一个关于同意商委创办乐清市商业职工学校的文件,同年九月开始招生,依此陆续联系聘调教师,本人于次年四月(第一学年)着手联系并急速办理本人的聘调手续的。当时的商委也正是依据这个文件精神得到向外聘请教师的政策支持的,在支持引进教师的政策下办理的,并且按照优惠政策顺利落实了本人户口和家属的工作。
3, 因此,商业学校是经过市政府批准创办的学校,校长先后由夏士祥(当时商委书记、主任)管光树(商委党委委员)赵顺招(现统计局副局长)陈林平、以及后来经贸局委派的张海峰、朱志荣担任,均为是国家部门的正式领导,本人一直是常务副校长,主持学校日常工作。学校一直是乐清市文明单位。本人多次荣乐清市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 
当时教师的聘调是由管光树负责办理的,(现已退休,现居乐成,电话13905871062,详情可询问)当时先后聘调的教师还有几人,关系也建在人才交流中心,后陆续交流到其他地方,只有本人一直坚持在本校工作。
4, 当时工作关系转来乐清后,放人才交流中心,并且人才交流中心按时当时的教师的引进政策,核收了本人档案,养老保险局接收了养老关系档案,并按照当时人才的引进政策,缴纳养老金,并且两年一档调整了本人档案工资,档案中共调整了三次六年。直到2001年,以后再没有办理,原因和政策变动不清、
5, 从引进当年起,按照人才中心的档案管理费标准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由单位给本人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和档案管理费用 ,直到后来至2012年9月止,本人均按事业标准准时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和档案管理费用。本人应该在2012年10月1日正式退休。。
6, 在此过程中,若有人才交流人员政策或要求的变化,应当通知本人,但本人在每年缴纳养老金时,从来没有接到乐清人才交流中心的任何通知。
7, 学校撤并后,本人按聘前合同,在乐清民办学校自谋生计,本人当时已经56岁,身体多病,仍在民办学校工作,在乐清仍在自行缴纳养老金,等待退休。将近20年过去,在本人办理退休时,却怀疑和否定本人是否正式凭政策聘调的,怀疑符合人才聘调政策,不予认定本人调来乐清前的工龄,是不合适的,并让本人拿出相关证据,是荒唐的!
8, 当时本人的聘调教师的人事关系转移,是政府的严肃行为,商调函和调令,非一般个人能随意办理,同时有落实户籍的优惠等行为,而且本人的档案和工作关系及转移手续正规合法,转移过来后本人均按照人才转移标准缴纳各种费用,现在由于不了解情况,不去深入调查,就随意否定它,否定我聘调的合法性,是对本人和对政府引进人员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更不要说违背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乃至浙江、温州对引进知识分子待遇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本人对此极为愤慨,如果不能予合理解决,本人将不会放弃上访,呼吁社会的同情和支持。引进一位教师后,完成了他应有的使命后,为乐清的教育做出了贡献,将不负责任的将他一脚踢开,伤害了他对教育事业,对党对人民的感情,损害了政府威望,伤害了个人的基本利益,其天理难容!
乐清市也是的中共党领导下的一级政府,是负责任的,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应该实事求是地给本人按照政策办理退休。即是有不严密之处,但政府已经给其本人办理了调动,也应该负责任的实现当初的承诺!一味否认历史和事实,不是共产党政府的作为!要靠人情办事,我是一无所有,正派的知识分子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正义,对那些凭关系办事的不良现象深恶痛绝!
本人在争取办理过程中,感觉到各部门相互推诿,有些领导没有认真对待,极端不负责任,拖拉时间太长,让本人上访询问查阅达八次之多,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同志,还原历史真相,给本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不能只是一个不予办理那么简单随意和轻描淡写,这伤害的是一个老知识分子的感情和政府的形象!
本人在乐清从事教育工作将近二十年,在商校一直担任常务副校长工作,主持学校的日常工作,配合校长把学校的各项工作做扎扎实实,成为市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获得教育局,商业局以及后来的经贸局领导的高度赞誉,这是事实,应该调查核实,何必让一位为乐清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一位教师,校长寒心!
我本人再次真诚希望相关领导能认真调查文件和相关的卷宗,给我一个公道,让我这个从事一生教育的人不要失去他应有职业身份,我对他有感情!本人是有觉悟的教育工作者,最不想无休止的上访,影响乐清稳的大局。
希望有关领导领导尊重历史,注重调查,尽快给本人一个答复!尽快办理退休,并从2012年10月1日,补发退休工资!本人目前面临生存的危急!

申诉人:柳德崇
于2013年8月22日深夜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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