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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种情况我能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08-23 10:46  悬赏 0  发布者:317427……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陕西 回答:(3)
我与前妻于2005年在民政局登记办理的离婚手续,当时她要求获得儿子的抚养权,看在夫妻一场的份上我也就满足了她。到2010年获悉她抚养儿子已力不从心,儿子学业更是名落孙山,她以及她的家人便向我提出希望儿子由我抚养,说只有在我身边儿子才不会学坏,为了儿子的将来,就这样我就把儿子接到了身边,也没想到去法院办变更抚养权的手续,在我身边的那个学期成绩明显提升。由于2011年4月14日我儿子发生交通事故,重型颅脑损伤,鉴定为七级伤残, 肇事方一次性赔偿23万多元,她拿着儿子的赔偿金就给他买了台电脑,让他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泡在网上,她却拿着这笔赔偿金整天除了打打麻将就是去美容院弄弄,无所事事。也不再提儿子要我抚养了。从我儿子出院到现在快两年了,这段时间也没见她给儿子什么营养补充,更没有做什么康复治疗与复查,医院诊断书写有已落下后遗症的,近来在我儿子的qq空间里得知他的神经似乎有点不正常,经常说什么杨募要来接他去北京搞演出了,自己是个童星了,经常向我这边的亲戚给他充话费,得到话费就去充q币,才12岁尽然在网上测桃花运了,还要求别人做她女朋友,照此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实在今人担忧。因此,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能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法院要以我儿子的意愿来判的话我儿子是会跟他妈的,因为他现在还不懂事,相对来讲我比他妈对他要严格些,负原则性些,她妈又是只要儿子不影响她的生活的话什么事是都会随着他,也不限制他,经常晚上二、三点钟还在网上,估计通宵都有可能。我现在还担心我儿子将来假如那毛病真范了需要钱治疗,以她现在这样生活下去的话只怕那时钱已被她挥霍一空,到时就来不赢了。所以请大家帮忙出出点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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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3日 20时26分
你能要求变更抚养权,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B、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
    C、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同样这里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详细,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3 11:05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
回复时间: 2013-08-23 17:05
孩子多大了,十周岁以上的要听取孩子的意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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