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陈利厚  刘海鹰  吴健弘  齐志龙  
已解决问题

劳动仲裁

 08-30 06:56  悬赏 5  发布者:wl7788……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塘沽区 回答:(6)
厂址变更时,公司并没有告诉不签可以得到补偿,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与重大事项进行公示这一项?现在我不想干了,公司让员工必须逐级上报,直接找人事部,视为无效,请问我应该如何做,才能得到补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30日 14时31分
单位不会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事项全部公示的,厂址变更,重新签定了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工作,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否则则没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30 07:01
公司单位地址变更,是否愿意去应当征得你们的同意,不需要逐级上报
追问:

不是,那会儿他们没通知会补偿,就签了,现在我不想干了,怎样可以得到赔偿

追问:

不是,那会儿他们没通知会补偿,就签了,现在我不想干了,怎样可以得到赔偿

回答:

如果你签的是离职,没补偿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91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30 08:05
告诉你厂址变更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8-30 08:18
你好,如果重新签订了新地点的劳动合同,如果你自己提出离职,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8-30 10:13
如果已经随厂到新地址一个月以上,视为接受。无法再以此为由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8-30 11:21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388
广东 广州
人气:393255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31
辽宁 大连
人气:141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14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847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