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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微博爆光怀孕降薪、现被安排角落空做

北京 09-06 13:48  悬赏 0  发布者:itming…… 给我留言  回答:(11)
您好,律师,因我朋友在微博发几个条微博,大概内容是:因怀孕被调离岗位,并且薪资也有明显下降内容,,现在被公司交接本人所负责工作,且安排到其他工位,无事可做,我朋友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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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9-06 13:49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你好,我想了解下,仲裁后大概是什么结果?是给赔偿呢,还是我离职走人?

回答:

您好,详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9-06 13:55
因怀孕工作有所调整,往负担轻的方向调整无可厚非,但工资待遇不应减少,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追问:

李律师,您理解错了,公司不是往负担轻的方向调整,是直接让闲着,啥都不让干!因为在微博曝光,领导说我不信任你,直接让我朋友闲着,啥也不让做,就在那干做着
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3-09-06 13:53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追问:

你好,我就是想了解下,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那大概是什么结果?是给赔偿呢,还是我离职走人?
还有就是公司会不会以污蔑、或损害公司形象的理由法院告我呀?

回复时间: 2013-09-06 13:53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岗位和薪酬待遇。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9-06 13:54
你好,单位的做法违法,建议积极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如果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你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一、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二、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我的补充: 2013-09-06 13:54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追问:

您好:我想问下公司不是我负责原先的工作,我要怎么办??
现在公司不是往负担轻的方向调整,是直接让闲着,啥都不让干!
因为在微博曝光,领导说我不信任你,直接让我朋友闲着,啥也不让做,就在那干做着
怎么办??
急急急急急

回答:

你好,最有效的或者最直接的办法,除了和用人单位些协商外就是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9-06 14:04
单位做法不合法,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9-06 14:43
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9-06 14:47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9-06 14:56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9-06 15:03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9-06 22:21
你好,公司行为不合理,可以拒绝公司的调岗安排,如果协商不成,可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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