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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

安徽-池州 09-10 12:26  悬赏 0  发布者:tracy_……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0年,男朋友到我所在城市工作,当时考虑今后结婚买房,他因为外地户口,所以用我的名义买房,我的名义买房利率还有优惠,并且首付我也凑了钱。后来按揭还贷都是他,我的钱也还了。装修过程中也是我及我家一手操办,一草一木都我去选去买的,也花了一些费用。房子当时选址他没有参加,是我选的,直到买好他才知道。现在我们没结婚,要分手,我想把房子要回来,给他属于他的钱,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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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0 15:24
你好,房产证上如果登记为你的名字,为你的个人财产。支付你男友相关房款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3-09-10 12:37
属于共有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分割!
追问:

这种情况属于共有财产吗 我们没有结婚 我只是在首付的时候凑了 后来他也还钱给我了 主要是他当时户口不在本地 没法买 现在我如果起诉 我会把他出的钱给他 拿到房子的可能大吗

回答:

没结婚就另当别论了,房子所有权应该归你。

回复时间: 2013-09-10 12:50
可以的。房屋所有权归你,但是你应当返还部分房款给你男朋友。
追问:

是的 我也计划把他出的房款给他 房子归我。这样从法律上来说 我肯定胜出的 是吧

回复时间: 2013-09-10 12:52
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对方的投入,可以给予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9-11 10:22
可以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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