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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接辞职

北京-宣武区 09-13 09:59  悬赏 5  发布者:艾米莉123……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是一名档案管理员,工作一年单位没有和我签合同也没交保险,我现在辞职了,可以拒绝和单位交接吗?如果不交接,我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企业如果告我说档案少了的话,会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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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3 10:02
有证据会胜诉的
追问:

但是我没拿他任何东西呀,他怎么胜诉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13 10:53
您好!
1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 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4 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5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加付25%经济补偿金;
6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7 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8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9-13 10:00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违法:
我的补充: 2013-09-13 10:00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方面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能够反映您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我的补充: 2013-09-13 10:00
如果是劳动仲裁的话,凡是与工作单位有关的都可以作为证据:工资卡,工资条,银行详细,出入证,考勤卡,单位内部悬挂的员工照片,盖有单位公章的合同、委托书、证明、介绍信,单位内部邮件,来往信函,工服,名片等等。
我的补充: 2013-09-13 10:01
未缴纳保险: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如果单位不给上保那么您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
我的补充: 2013-09-13 10:03
建议积极交接,以免未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你个人来承担。你可以按照以上规定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追问:

谢谢您,如果我不去交接,将来单位说少了东西,我要负责吗?那也不能说就是我拿的啊

回答:

你好,肯定是要负责人的,建议还是去交接清楚,以免自己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追问:

如果他说档案少了,也要拿出和我有关的证据是吗?因为没签合同,所以也没约定交接的事,只是后来打电话让我去

回答:

你好,是的,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可以仲裁维权。但是你需要按照规定交接,建议最好收集证据。

追问:

可是我在时,并没有交接的书面规定啊

回答:

不是规定,是需要交接,如果你的工作不复杂,那么也没什么,就怕公司找你麻烦,建议自己收集一下证据。

追问:

但是我没拿他任何东西呀,他就是说少东西了,也要拿出证据是我拿的是吧

回答:

你好,是需要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3-09-13 10:05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方面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能够反映您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追问:

如果我不去交接,将来单位说少了东西,我要负责吗?那也不能说就是我拿的啊?又没签合同他能胜诉吗

回复时间: 2013-09-13 10:10
未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如果超过一年单位仍未与你订立书面合同,视为单位已经与你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视为”不等于订立,在此情况下单位仍然需要与你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可以先找他私下和解,如果他一定要劳动仲裁的话只能这样的
追问:

如果我不去交接,将来单位说少了东西,我要负责吗?那也不能说就是我拿的啊?又没签合同他能胜诉吗

回复时间: 2013-09-13 10:11
首先,企业违法在先,您可以要求补缴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最好交接完了再离开,如果企业掌握的证据充足的话,起诉您是可以胜诉的。
追问:

您说的证据充足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如果他说东西少了,要争米昂这件东西是我弄丢了或是拿走了之类的才可以胜诉

回复时间: 2013-09-13 10:16
首先,从你入职到离职是否满一年?入职后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用人单位没有和你签合同,那么要支付你双倍工资。不满一年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动辞职建议交接完毕再离开,这样以免后患。
追问:

如果我不去交接,将来单位说少了东西,我要负责吗?那也不能说就是我拿的啊?又没签合同,也没明确约定交接的事,他能胜诉吗

回答:

起诉是需要证据的。如果你没拿,那么单位肯定拿不出证据啊。

追问:

杨律师,很感谢您。我辞职后第二天单位档案室又去过一个小女孩,但是干了三天就走了,这种情况下我还要交接吗

回答:

如果用人单位规定并说明需要你办理交接,那么就办理完再走。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要求,那么办理完离职手续你就和用人单位再无关系了。至于你说起诉你,你没拿,他们又没证据,为什么要起诉你?

追问:

我怕单位因为我不去交接找我麻烦,我是觉得走时钥匙交了,后来又去了新人,东西肯定动过,要是真少了就说不清楚了,所以一直没写书面的。

回复时间: 2013-09-13 10:28
应当办理交接。对于未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缴保险及经济补偿
追问:

如果我不去交接,将来单位说少了东西,我要负责吗?那也不能说就是我拿的啊?又没签合同,也没明确约定交接的事,他能胜诉吗?而且我辞职后第二天单位档案室又去过一个小女孩,但是干了三天就走了,这种情况下我还要交接吗?

回复时间: 2013-09-13 11:25
您好,如果证明档案未少对方无法胜诉。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9-13 13:48
你好,单位不与你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但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你如果辞职应当与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因为未交接而产生的损失,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9-13 14:07
企业没有证据属于诬告,是否胜诉要看具体案情,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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