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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未满半年不得辞职,如走扣除所有工资。

江苏-扬州 09-16 06:57  悬赏 0  发布者:没有色彩的眼……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是今年5月多进入本厂的,但由于个人原因要求辞职,厂领导不批,还说想辞职免谈,除非我在找个人来顶我的职,要么别要工资就可以走人,他这行为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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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9-16 07:03
不合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9-16 07:08
你好,不合法。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9-16 07:10
不合理,提前30天告知可以离职的
回复时间: 2013-09-16 09:14
您好:
   这个行为侵犯了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9-16 12:33
劳动法规定辞职的时间和要求,但没有限定双方的约定。也就是说,如果签订合同时有此约定的,单位的做法合理。
回复时间: 2013-09-17 10:20
不合理,你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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