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女房东和她妈妈请人假冒房东自己的爸爸骗我租房金额5200元,现拒不承认,怎么办?
09-16 10:33 悬赏 10 发布者:jinrey……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2)
经过:先是9月3号和女房东签好了租房合同,9月9号她妈妈又要在合同外额外加3000元电器押金,还叫来一位称是爸爸的男的和我谈,未谈妥就协商不租退钱(一共5200元),当晚我打电话给女房东要明天退钱解除合同,那位男的接过房东电话说我是她爸爸,后面的事都找我。第二天那男的说钱要一个星期内(房子租出去有钱后)归还,他打了欠条给我,欠条是我打印的,有他的身份证号码(昨天网上查显示错误,他说原件不在身上用的复印件)、签字和手印,租房合同撕毁。昨天是最后还款期限,他说要外出说把钱打给我,但未打钱后手机一直关机,给那女房东打电话,女房东说合同没有了,你和别人口头承诺的什么和我无关,那房东拒不承认和那男的关系。事情就是这样,我怀疑他们是联合好的诈骗,现在我手上有之前的合同复印件和照片、和那男的签的欠条、录音(签租房合同和欠条时用手机录的)。这个事情对方算诈骗吗?我手上的东西能否作为证据?希望各位律师帮忙解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16日 10时45分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你提到的男人,要求返还借款。
如果真的涉嫌诈骗,你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出面处理。
如果真的涉嫌诈骗,你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出面处理。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那个男的给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身份证号码是错误的,名字我都怀疑是不是叫这个,我没有他住址,他的电话已经从昨天关机到现在,我怎么找到这个人起诉?我刚毕业,5200元追不回来生活都成问题了,起诉耗时这得多久啊?
回答:
民事起诉是得耗费蛮长时间,你要向解决这件事情,可以报警试一试,看公安机关会不会受理,如果不受理就只能走起诉这条路了。
那个男人找不到,法院受理这个案子就有点困难,所以你还可以起诉女房东,要求解除合同,可以给房东一点压力。
追问:
合同在签了欠条后已经撕毁了,我只有合同复印件和手机拍的照片。
回答:
你可以先拿复印件和手机照片去法院立案再说,这也是一个策略。还好手机里面有拍原件,也算是对你有利的证据。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其它答案
- [湖北-武汉]
- 熊敏律师
- 41390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16 11:08
具体需要以你们协议约定为准 你们可以报警
追问:
我说的这种情况报警,警察会给立案吗?女房东和她妈妈和那个男的绝对熟识,现在就是她俩要这个男的(说是女房东爸爸)代为处理此事,现在她俩不承认,而那个男的手机关机。她俩让人冒名顶替,虚构出一个爸爸身份的人和那个男的用了假的身份证号套走我5200元,这算隐瞒事实真相的诈骗吗?我刚毕业,急着等这笔钱用啊!这些人太没良心了!
回答:
以后要慎重对待处理,记得核实相关人身份,并留取复印件
评论者:胡波律师
时间:2013-09-16 16:56
你好!对方涉嫌咋骗的,可以尝试报警,但是警察是否立案则要看具体情形了。
另外,既然你手上有合同的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现在你们的合同实际上已经解除,如果对方不还款的,你有权起诉维权。
另外,既然你手上有合同的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现在你们的合同实际上已经解除,如果对方不还款的,你有权起诉维权。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没有违反租房合同,房东要求提前一个半月搬出去,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力 2个回答5
- 没到18岁的人自己没钱自己的爸爸妈妈不给钱看病怎么办 2个回答0
- 与房东签了五年的租房合同,但现在只住了一年,房东强硬要求我们尽快 6个回答25
- 爸爸去世妈妈改嫁所有财产带走应该怎么处理? 8个回答0
- 租房合同到期了,但是没续签,交了房租(有房东的收条),房东要求我 9个回答25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