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丁云龙  吴健弘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陈宇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追讨以前加班费的举证责任

湖北-天门 09-06 09:30  悬赏 0  发布者:0特别关注0 给我留言  回答:(0)
在学校上班,星期六一直都是不休息的,在编人员有加班费,但临时工没有,现在准备到劳动仲裁追讨五年至今的加班费,我自己没有书面的证据证明自己星期六加过班.但单位领工资时,都是一个表上面写着名字,钱,签字,没有明细注明发加班费... 

星期六学生上课工作人员上班一直都是如此,十几年都是这样, 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是休息的.包括学生家长,甚至居住地大多数人都知道这个单位星期六是上班的..不知道这能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众所周知的事实?? 

看了些案例,好象两年内的%E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244
湖南 长沙
人气:543498
江苏 南京
人气:15011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66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18
河北 保定
人气:1615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