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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是否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10-11 09:00  悬赏 0  发布者:wujian……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桂林 回答:(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关系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将知己旅馆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XX路知己旅馆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知己旅馆现有装修、装饰、设备、用品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
三、该协议签订前,该房屋所涉及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应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大写 壹拾叁万元整{小写:13000 元}。
  五、该旅馆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租用期内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旅馆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如果旅馆转让合同范本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旅馆,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壹万元的违约金。
以上是盒旅馆老板是转让协议,其中二、知己旅馆现有装修、装饰、设备、用品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如果这些设备是归房东所有,房东阿姨是否可以基于旅馆设备所有权宣告合同无效。
我跟房东阿姨的租赁合同有这么一句话,乙方只能拿走自己所购的东西,一切装饰物及附着物(包括门窗,地砖,电线,电表及灯具开关,前栋房顶的一切东西等)是甲方私有物品不得拆走及破坏,即使是乙方所投资的东西也不例外。
问题补充:
本人接了个旅馆,原旅馆老板跟我们谈是他做了一年,他转过来是17万多,现在13万转让给我们。实际情况是原老板刚做一个多月,转手过来只有3万多,有人证,房东阿姨和其家人可以作证(原旅馆老板就是从房东阿姨这转的,他们转让只是口头协议交钱,没有书面合同),是否可以起诉欺诈或显失公平.房东阿姨当时也不知道转让费相差这么多,知道的话是肯定不同意转让的。因为起诉他欺诈和显失公平的成功率都低,没有直接书面证据,所以是否可以叫房东阿姨起诉宣告合同无效,让他退还钱款,多谢大家,如果可以请大家说明具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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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11日 09时11分
只要同意了,是不可能起诉确认合同无效的。
追问:

那两个合同不一样啊,设备到底是归谁所有,旅馆转让协议上二、知己旅馆现有装修、装饰、设备、用品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房屋租赁合同有乙方只能拿走自己所购的东西,一切装饰物及附着物(包括门窗,地砖,电线,电表及灯具开关,前栋房顶的一切东西等)是甲方私有物品不得拆走及破坏,即使是乙方所投资的东西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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