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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会计不同意发票上的天数,不付租金

天津-滨海新区 10-12 10:07  悬赏 5  发布者:王杰0923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的房子租给一个公司,开具的正规发票,可是他们公司的会计认为我开的发票日期不对(发票上2013年9月21日到2013年12月31日是三个月零11天,而承租方会计认为是三个月零10天),以此为由不付房租,合同规定他们收到我开的正规发票2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租金。如果拖欠房租两个月视为违约。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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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2 10:37
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依法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3-10-12 10:23
对方违约,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依法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3-10-12 10:30
你可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违约,当然如果能协商好可节省人力物力了
回复时间: 2013-10-12 10:44
你好,
    如果对方到期不支付房租,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3-10-12 11:22
诉讼维权。你所遇到的很可能是故意推脱债务关系。
回复时间: 2013-10-12 11:25
对方有义务支付房租,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0-12 14:39
对方违约,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依法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3-10-12 15:35
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0-12 21:11
已经回复
回复时间: 2013-10-13 21:52
你好请将发票复印件传入本人指定邮箱,核阅后,再行具体答复。lychao526@163.com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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