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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朋友公司被离职财务人员恶劣举报

 10-16 14:59  悬赏 25  发布者:muyang……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3)
税局查公司帐没问题,后又到个人账户查,因账上金额较多达1000多万(累计10余年个人财务),若无法举证私有资金来源,有无法律上问题?我朋友是独资法人,请问要如何解套?已经被税局乱了5个多月!
谢谢!
问题补充:
私人帐只要没有与公司帐有不正当来往,是否可以不交代私人资金来源或是交代不完整(记不得),有法律上要承担的刑责吗?有规定一定要说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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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16日 14时58分
个人账户内的资金不需要特别交代,只要不是公职人员,无需说明财产来源,所以你朋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更没有交代资金来源的义务。
另外,如果税务机关要查询你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必须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违法才能追究你朋友相关责任,谁主张谁举证,这个举证责任在税务机关而不在你朋友,公民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所以就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朋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还需要说明的是,有证据证明举报人恶意举报,给你朋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你朋友可以要求恶意举报人承担侵权责任,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有因此给你朋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感谢!很有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6 14:38
可以向主管机关说明的
追问:

私人帐只要没有与公司帐有不正当来往,是否可以不交代私人资金来源或是交代不完整(记不得),有法律上要承担的刑责吗?有规定一定要说清楚吗?

回复时间: 2013-10-16 14:56
公职人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他人没有
追问:

是私营企业小老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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