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一下我这样的有没有补偿?

广东 09-12 14:42  悬赏 0  发布者:luhuiy……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2008年1月进该公司工作,从搬运工做起,做了二个月搬运,后因工作能力好转正为仓管,签了两份劳动合同,2008年8月份签的一份是清远的劳动合同,另一份是2010年4月份签的番禺的劳动合同,(此两份劳动合动都是劳务公司的,不是本公司的,而我也没有去过这两个公司)我们公司在番禺,公司只给我买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没有医疗保险。后因工作需要,2010年2月份领导把我调到别的部门工作,现在公司裁员,就说我没有在新的部门没有过试用期,我一直能胜任此工作,到现在已经6个多月了,一直转不了正,没得补偿,我的合同期是2012年到期。请问我这样的有没有的补偿?还有医疗保险要不要公司买
问题补充:
这两份劳动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2 14:49
    从你提到的情况看,你应当属于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期不满, 司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医疗保险应当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上海杨浦区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19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80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77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74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48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1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