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陆腾达  陈皓元  申维丰  
已解决问题

我送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10-20 20:54  悬赏 0  发布者:举台力士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1)
尊敬的律师:你好!请问我8月1日招聘南京一单位工作,试用期二个月,单位未签合同,也未交社会保险,9月底,我向单位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补交保险费和双倍工资,有朋友说要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是一回事吗?单位没有签合同,我向单位送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问题补充:
我需要重送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单位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21日 08时49分
1、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都是一个意思。
2、如何证明你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呐?
3、如果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可以申请补缴社保,双倍工资也只能支持一个月而已。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26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