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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发现赔偿金额不符合国家标准

上海 10-24 16:46  悬赏 0  发布者:marsse……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1年2月进入一家公司工作,签了1年合同,在2012年合同得到了续签,在2013年前公司并未续签,公司未出通告表示要辞退我的情况下,财务经理

在2013年1月的时候通知集团上层表示不准备续签合同,经协商可在交接工作中去参加面试,交结完工作走人,时间不限,此次协商中未涉及经济补

偿金,我在离职前几天向公司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在2013年2月7日离开了公司,随后过了一阵我的经济补偿和我的2月工资一起打入我的工资卡内

。 

1.是否需要代通金,公司拒付代通金称双方有口头协议
公司表示双方已协商,可在交接工作中去参加面试,交结完工作走人,时间不限,但此次协商中未涉及经济补偿金,我在离职前几天向公司要求给予

经济补偿金,公司全额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未支付代通金。

2.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书面合同,但是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7日未续签合同,因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在与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用工但未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至

2013年2月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因本人拒签所致。因此,公司应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个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计算方式按日结算还是按

月结算。

3.公司出具经本人签字的年休单,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公司称可以拿外出为公司办事的打卡记录抵扣年休。
本人觉得不合法

4.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辞退,可否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个人观点: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未支付代通金,就解除劳动合同,存在欺瞒性质,支付费用仅为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观点:公司称口头协议,不需要支付代通金,也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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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4 22:36
1、未提前通知的话,要支付待通知金;
2、未签劳动合同超一个月,要支付双倍工资;
3、如果没有未休年假的话,不需要支付;
4、如果是公司解除的话,没有合法理由的话,可以要求支付双倍赔偿。
5、详情,与律师面谈吧。
回复时间: 2013-10-25 09:05
可以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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