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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四川-成都 10-24 21:35  悬赏 0  发布者:whyzqz……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满了50岁以后到一家公立学校应聘当上了宿舍管理员,但一直未签订合同,做了2年因多种原因不做了。我因学校未给我买社保、签合同,要求学校付我双倍工资,一定的经济补偿,并补交社保。学校告诉我,我已满50岁(女),已开始拿社保,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雇佣关系,不存在签订合同的问题,每月已按时付我工资。不存在给我补偿和赔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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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4 21:39
属于劳务关系,没有补偿或赔偿
追问:

劳动仲裁部门能为我立案吗?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回答:

这种情况,对你不利。关于社保问题,你可以去社保局投诉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24 21:58
是属于雇佣关系,是没有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3-10-25 20:00
您好,没有补偿及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0-24 21:40
重庆也是这样处理类似情况的。
回复时间: 2013-10-24 22:13
雇佣关系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0-25 09:56
你好,属于雇佣关系。
回复时间: 2013-10-25 12:56
您好。无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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