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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对下岗职工收取的“档案保管费”应该清退

陕西-渭南 10-29 08:59  悬赏 0  发布者:徐州是我伤心…… 给我留言  回答:(2)
徐州市对下岗职工收取的“档案保管费”应该清退,理由如下:
1、下岗职工办退休时,被要求追缴“档案保管费”,有趁机**之嫌;
2、“档案保管费”只开收据不开发票,有不正规收费之嫌;
3、徐州市的不同部门重复收取“档案保管费”,有“雁过拔毛”之嫌;
4、“档案保管费”现已停收,但2010年以前的仍要追缴,有收费不明确之嫌;
5、在岗职工与公务员都不交纳“档案保管费”,而下岗职工却要交纳,有歧视惩罚之嫌。
6、对下岗职工本应扶持而不是索取,不论依据什么文件,对下岗职工收取“档案保管费”,都与“扶持、减免、鼓励自谋生路”的精神相违背,有不合政策之嫌。
下岗职工为中国改革作出了巨大牺牲,不说“共享改革成果”,至少也应“享受”公正公道。已经收取的应该给予清退。
如果清退,应考虑物价指数。十多年前的五元钱可买五六斤米,现在只能买两斤。
我是下岗职工,超过退休年龄一年半仍办不了退休,多次上访各级政府信访部门,还向我的民盟组织、以及其他民主党派组织、还有统战部、妇联、总工会等部门,反映我和下岗职工的诉求,相信终能得到重视。对下岗职工收取“档案保管费(也有称档案管理费、托管费)”就是其中一个议题,请广大下岗职工和网友们讨论评议指正。要文斗不要武斗!文明用语讨公道,耐心讲理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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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30 19:43
积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0-31 12:37
建议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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