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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

四川-南充 10-29 20:52  悬赏 0  发布者:南充123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南充柏林春天二期业主,因开发商称已达到交房条件,通知业主2月19可以接房,我们3月4日去接房时发现该房没有验收报告,我们就准备不接房,但售楼小姐说你们现在接房暂时按2月19日接房进行赔付,如果以后有变动,就按以后验收交付使用时间进行赔偿,(同时我们要求更改协议内容,她说没必要,到时一定按最后交付时间进行赔付)。但现在接房的按9月10日进行赔付(9月10日验收合格)而我们以前接房的找开发商时却说以前接房的就不管了,协议规定就此了结,请问以前接房的业主可以找开发商按现在赔偿日期进行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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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29 23:42
有权依据合同交接房约定,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0-30 09:39
你好,可以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0-30 10:35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0-31 17:29
你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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