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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员工是否可以同时与两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广东-广州 11-01 10:04  悬赏 0  发布者:yumeng…… 给我留言  回答:(8)
员工A被天益公司派往浙江今尚公司工作,因内部调整,半年后又被派湖北的致丰公司工作。

    在浙江今尚工作时,A与天益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天益公司与今尚公司签订协议,A的工资(10000元)由今尚公司负担,由天益公司发放给A本人。

    至湖北致丰公司工作后,A与致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7000元(较之前与天益公司所约定的工资要少),由致丰公司直接发放给A本人,但不在湖北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同时,A与天益公司再签补充(变更)劳动合同,约定致丰公司所发工资与原A与天益公司所约定的工资差额(3000元)由天益公司补发给A,同时在天益公司所在地缴纳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为10000元)。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同时签两份合同?若以这种形式签订两份合同是否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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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1 10:07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这两家没有利益上关系又不影响工作的是可以的
追问:

我想应该没有冲突和影响,在合同制作的时候我们会特别注意,双方利益、责任与权益注明。谢谢您的回复!

回复时间: 2013-11-01 10:42
一般是不可以的
追问:

为什么不可以呢?理由

回答:

要看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回复时间: 2013-11-01 10:16
没冲突且单位不反对就可以
追问:

不会有冲突的,我们会约定好权利、义务与责任的。

谢谢您的回复。

回复时间: 2013-11-01 10:37
您好,员工A与致丰公司签订的属于劳务用工合同,法律无强制规定,可以签。按照双方意思自治签订的有效。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接下来应该就是合同细节上的问题了。

回复时间: 2013-11-01 10:59
原则是不可以的,实践中如果两家单位都没有意见,应该可以的。
追问:

双方当然没有意见,是同一集团里相关联的企业,因关系复杂只能采取这样的方式。谢谢您的回复。

回复时间: 2013-11-01 11:12
一般是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13-11-02 21:12
可以的,都有效
回复时间: 2013-11-03 09:38
只要约定好就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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