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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有矛盾条款因该已哪条为准?

广东-深圳 09-16 11:48  悬赏 20  发布者:蓝102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在 私人小开发商那里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09年2月买的,现在卖方只给办理了房产证而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所以尾款我们就没有清完。其中签订合同内容有两条是矛盾的(当时也没有看仔细和考虑周到)。矛盾内容是:一、在合同的第四条手写内容:首付款XXXX元,第二次XXXX元在本月30日前付清,尾款XXX元在房屋权属证书办妥后一次付清(手写内容有卖方红色指纹印)。二、在合同的第八条打印内容:关于房、地产权证得约定。甲方在房屋交付乙方后,在其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由甲方负责尽快办理,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交付乙方时,乙方所欠甲方购房尾款应当一次性付清。
 因卖方一直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所以就没有清楚尾款,现在合同上有这样矛盾的条款,是因该以后面手写为准呢?还是以打印的文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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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6 11:53
一般按可以理解的为准,如果后面的是变更前面的,就以后面的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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