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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注意事项

河北-廊坊 11-08 15:22  悬赏 0  发布者:FING75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在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多年的员工,在我提出签定无固定劳动合同时,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为由,终止了我的劳动合同。我现在收到省高院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上注明:“提交或补充材料,应列明材料清单”。我之前已递交了“再审申请书”,现在想写一份书面材料补充在“再审申请书”上没有说明的情况,可以吗?还是把所有情况重新另写一份再审申请书?请问我这种情况要怎样处理,还要注意些什么,要递交些什么材料?高院受理审查,是否不代表一定会批准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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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8 15:37
对你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3-11-08 15:48
不符合条件,再审不会立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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