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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问题

广东-佛山 09-20 00:58  悬赏 10  发布者:deU5958 回答:(1)
没签劳动合同,到劳动部门投诉单位要求支付我二倍工资, 但单位现给劳动部门提供一份通知:内容为请以下人员在三日内到办公室签合同,不来签的责任自负,这份通知是单位在我投诉他们后才用电脑打印的,只是日期打的是以前的时间,以前根本没有通知我们去签合同,但劳动部门的工作员却认为单位的通知是可以证明是我们自己不去签合同的有效证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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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20 09:26
之前的不签订合同的行为还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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