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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北京-昌平区 09-20 12:57  悬赏 10  发布者:zwc496…… 给我留言  回答:(1)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原将座落在北京市(昌平区宏福苑小区XX号楼X单元XXX主卧)的租住与乙方使用合计面积为(XX)平米,特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期限: 
1.租赁日期为(2010)年》(9)月(11)日起,至(2011)年(9)月(10)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租金 
1.租金为每月(¥750.),第一次付款为押一付三,共计四个月,押金不可充抵房租,房租到期时乙方结清房间所有水、电、燃气的使用费用,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3.租金按(季)交纳,提前30天支付下季度房租。分别为第二次(2010)年(11)月(11)日,第三次(2011)年(2)月(11)日,第四次(2011)年(5)月(11)日,以此类推。 
 
{三}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等由乙方按实用量结算。 
 
{四}出租人的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甲方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给乙方。 
 
2.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需预留时间让乙方找到其它房子居住,时间另行协商。 
 
{五}承租人的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款规定付租金和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2.如乙方中途不租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3.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进行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活动,否则后果自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4.乙方不能利用本合同及甲方相关证件做不利于甲方房屋产权的事务,不能改变其居住用途。 
 
{六}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任何乙方不得单方卖面修改或取消合同。 
 
本合同于(2010)年(9)月(11)日在北京签订。 
 
甲方:(XXX XXXXXXXXXXXXXXXXXX(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八个字不在合同中特此说明))   日期:(2010.9.11   189XXXXXXXX) 
乙方:(XXX XXXXXXXXXXXXXXXXXX)日期:(2010.9.11) 
 
乙方入住时所查表数: 
 
水表:厨房:                 卫生间: 
燃气:(82698) 
财产清单: 
(电:193) 
 
(152XXXXXXXX 双人床 1.5*1.8    电脑桌   公用:冰箱,洗衣机,餐桌,燃气灶,抽油烟机)
 
 
 

 
 
 以上为合同所写 括号内为手写 {六}2.后面的错别字也与原文一样(不得单方卖面)  我想咨询如果我11月11日不交房租住到12月10日,然后退房,会退还押金吗? 我交了三个月的租金还有一个月的押金共计3000元 有收据。我只住这三个月 属于违反合同条约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20 13:07
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房东,才不属于违约退回押金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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