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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江苏-徐州 11-25 14:24  悬赏 20  发布者:大明眼镜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浙江人,在苏州购置一栋新建好的二手商品房(此房为拆迁安置房)房总价45万,分两次付,我已经付款30万,后15万等房产证土地证下来再付。(房产证还没办下来)  

第一个问题是:今天我让前房东过户天然气和数字电视和水电户头。他说现在不和我过户这些户头。请问正常手续过户是怎么过的呢?

第二个问题:还有我们的合同双方签字和手印盖章。需不需要再合同公证一下呢??
现在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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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5 14:27
由原房东协助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
回复时间: 2013-11-25 14:31
公证后合同效力高。
回复时间: 2013-11-25 14:41
1、过户时需要你和房东到场。
2、合同经过公证后效力更高。
回复时间: 2013-11-25 15:51
您好,公证后效力更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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