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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0 07:02  悬赏 30  发布者:弱势群体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遵义 回答:(17)
我叫徐飞,今年36岁。原籍贵州省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自治县人!2004年,过完春节4月份进入贵州省遵义市务川移动公司从事食堂厨师工作。刚开始时刘某负责管理食堂和采购应用的材料,我负责加工和打扫清洁。没多久刘某叫我一人去采购材料,我说这样不合管理规定但是被其否定。从此我就开始一个人全全管理,采购,加工,清洁等等工作。当时我每个星期都是早上5点开始一直到晚上10点,每日三餐10到30人左右。回到家中就是一个字,累!幸好我年轻,硬熬!一直到2008年第三次签劳动合同时。当时的主任谭某告诉我因为公司的管理规定,我必须和一个叫省心公司的公司签合同。《当时因为在上班和相信领导也就没有看是什么合同,后来才知道省心公司不是移动公司的下属公司》2012年公司主任申修江要我承包移动公司食堂,我拒绝了。《因为在前几年公司已经让我承包过食堂两次,可是每天就餐人员不稳定和成本浪费严重两次都是亏损结束。》同时我向当时管理食堂的陈某反映各种情况,陈某说他做不了主。我就向公司主任申修江反映情况,当时他也说做不了主。最后我向公司经理余某反映情况,公司经理余某了解事实后同意了我不承包食堂维持原工作。可是公司主任申修江在公司大发脾气,说我不听他的不给他面子,还说这件事谁说了也不行等等《当时正在上班,公司很多职工在场。我当场就蒙了,问他他不管。我找管事的他又不同意》事情发生后我找到公司经理余某再次反映情况;我说现在事情发展到这样,我在公司和领导发生矛盾,他以后在工作上故意找我麻烦,他是领导我是员工没有办法正常工作怎么办?公司经理余某告诉我说;公司领导不会冤枉任何人的,只相信事实叫我安心工作。并同意我不承包食堂维持原工作。2012年10月公司由原地址中街南山广场搬到新政府中心附近,我用国庆假期时间打扫新食堂卫生,各种餐具等等保证公司员工正常就餐。食堂搬到新政府中心附近后,管理食堂的付某通知我,因为某些职工就餐时眼大肚子小造成很大浪费早餐不许加粉加肉哨子。公司主任申修江通知所有职工只要不是移动公司的职工就不可以在食堂就餐。有一天几个公司职工在吃早餐时要求加粉和肉哨子,我告知公司规定不可以加。可是这几个公司职工多次要求,最后我告诉他们只能加一回因为还有公司职工没吃。可是他们吃了后又要加,我这回没同意。他们马上找公司主任申修江要他让我加,我告诉他;公司规定不可以加,而且我已经加一回。因为还有公司职工没吃不能加了。他马上大发雷霆,并训斥我还开黄腔要我马上滚蛋。当场有多名职工在,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我只是按公司规定办事有什么错的。事后我向管理食堂的付某反映了情况。没过多久办公室职工带外单位人员在食堂就餐,我说明公司规定不可以。公司主任申修江一会又同意外单位人员在食堂就餐,一会又要罚我款。事后我再次向管理食堂的付某反映了情况。2013年5月付某再次通知我要我承包食堂,我拒绝后坚持做好自己的工作。2013年6月28日公司领导刘某,李某,付某等等在刘某经理办公室和我说关于承包食堂的问题。我提出了我的难题;一是公司员工就餐人数,二是公司离街市场太远,我一个人忙不过来。三是就餐价位太低。公司经理刘某不与理会要我自己解决,最后公司领导通知我一是承包食堂,一是自动辞职。我当时说;如果有人可以在我当时同样条件下承包食堂【给我条件是每人就餐价位5~8元,每顿就餐人员不保证。】我无话可说自己让位,可是公司领导不予理会。最后我当场说我只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最后一天工作。《因为当天是6月的最后一天。》事后我多次和公司经理刘某,主任申修江勾通协商,公司领导不与理会。公司经理刘某,主任申修江还说以前不是他们在当领导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要找让我去找当时的领导。还有2008年后的事情去找那个省心公司的也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我听后追问他们我这近10年来是在那上的班,每天做的饭是什么人吃的,我到底是在那工作。2013年7月2日,我经过务川工会找到务川人事局。人事局劳动仲裁院长邹某,主任邹某接待了我听了我的事情让我回去和公司领导再协商。2013年7月3日,我再次找到公司经理刘某,主任申修江勾通协商。他们说;2008年以前工作上的事让我去找当时的领导,2008年后的事去找省心公司不要再来罗嗦。我提出公司要我自动辞职,就应该做出赔偿;一是把我近10年来交的养老,医疗,公积金等等相关资料拿给我,让我好自己继续交纳。二是我下岗失业金领取相关证明。三是我工作近10 年的补偿,以及近10年应该得到的年休假和星期六星期天照常上班而没有休息所应得的赔偿。公司经理刘某,主任申修江说;事情闹下去对我对我的家人不会有好处,只要我自动辞职不在闹公司会让省心公司把2008年后的社保拿给我,并且私下给我3000元作为补偿这件事就这么算了《要我不可以说出去》。发生这件事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最后我只能打碎牙自己吞。在公司我文化低,也不爱和办公室的人来往。领导和办公室的人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从来不敢有疑问。我只知道我徐飞在公司工作了近10年,每天辛辛苦苦,身体有病也不可以休息,家里有事也不可以回去【不上班就扣工资】任劳任怨工作没有假期,没有奖金。从早期的4~500元到现在的1150元。为什么,我最后就是让他们找借口扫地出门。我不甘心,我在这家企业上班工作近十年,从来没有违法乱纪,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只是因为得罪了某些小人,就给我小鞋穿。现在公司领导故意刁难我,想方设法逼我离开公司。随后公司领导把食堂承包给他人;【条件是每人就餐价位15~20元,每天就餐人员不得少于40人次】。随后我找到贵州省遵义市移动公司工会反映以上情况,和工会干事王某汇报整个经过;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样子.我只希望得到公正的对待!我十分怀疑现在到底是有没有法律制度,还有没有讲理的地方。难道永远是小人当道,我现在只有在家中等公司所谓的法律程序,可是一直也没结果,,这段时间为了这个事情弄的我心力憔悴,无法正常生活。朋友们!大家要小心!请记住我的这个教训!第一;不要相信任何领导的话,特别是他让你签字时第二;不要得罪任何领导,特别是那种在公司上不去下不来的小人第三;不要难为某些领导在公司的威信,特别是存在有老油子的公司第四;最后希望反映情况后,有关部门了解,了解再研究,研究有人愿意而又有能力支持公正! 最后耽误大家宝贵时间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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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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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11月30日 13时34分
根据你的描述,你单位存在擅自离岗,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等违法情况,你可以在离职后要求作出相应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1-30 13:34
1,关于加班的问题。
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的补充: 2013-11-30 13:35
2,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你单位有违法情况你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的补充: 2013-11-30 13:36
总之,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谢谢!我应该告那个单位,移动公司已将我退回省心公司。2008年后的保险省心公司交了,2004年至2008年的保险移动公司没交。

回答:

两个单位都可以作为被申请人,各自负责各自的部分

追问:

你好!我本人2004年到2013年一直在移动公司工作,中途也没有变换工种.两年一期的合同续签两次,2008年移动公司要求我和省心公司签合同<说是公司规定的>现在发生纠纷后移动公司只把我退回省心公司,称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而省心公司也只承认2008年后的保险,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

你有实际工作内容,能够证明你和移动公司和省心公司的劳动关系即可,你可以出示劳动合同作为证据。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这些都可以证明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对方拒不解决的你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追问:

现在移动公司没有安排工作给我,并且要求省心公司不在给我发工资。我和省心公司反映了实际情况,省心公司承认把2008年后交的保险给我,其他的就不管了。2008年以前应该怎么办,我还应该有哪些赔偿!谢谢!

回答:

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发放保险经济补偿并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双倍经济补偿金,详细情况和数额计算上面已经答复过你,请你仔细阅读。

追问:

谢谢!现在省心公司只承认补偿我五个月的工资以及移交给我五年的保险<2008年以后的>我还应该得到那些具体补偿,又应该问那个单位要

回答:

两个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都是被告,具体补偿上面答复了,就不粘贴复制了,不给你你就申请劳动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你的指导!虽然我的案件申诉十分渺茫,但是我还是要谢谢你。这件案件给了我深刻的教训,十年了,十年的时间等于一纸空文。。。这难道就是。。。希望打工的朋友记住这个我这件案件,残酷的代价。辛辛苦苦工作十年,被别人玩弄的最后一无所有扫地出门。。。法律到底是保护谁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30 10:47
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
追问:

谢谢!

回复时间: 2013-11-30 11:09
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追问:

谢谢!

回复时间: 2013-11-30 11:26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谢谢!我应该告那个单位,移动公司已将我退回省心公司。2008年后的保险省心公司交了,2004年至2008年的保险移动公司没交。

回复时间: 2013-11-30 13:10
您好,打这么多字,也实在难为您了,看得出来,您很努力,也很辛苦。

您不用搭理对方,对方逼您,您就向当地劳动部门信访。
如果对方再逼您,您就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文件,有了书面文件,您将来申请劳动仲裁就有根有据了
追问:

谢谢!我应该告那个单位,移动公司已将我退回省心公司。2008年后的保险省心公司交了,2004年至2008年的保险移动公司没交。

回答:

社保问题,将来可以当成一个方面,但需要提醒您的是,保险问题因为时间较久,不会成为重点.

您应当注意搜集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更改岗位,不付加班费方面的证据.

鉴于两个单位之间其实有一定关联性,建议您在申请仲裁时将两个单位一并列为被申请人

追问:

你好!我本人2004年到2013年一直在移动公司工作,中途也没有变换工种.两年一期的合同续签两次,2008年移动公司要求我和省心公司签合同<说是公司规定的>现在发生纠纷后移动公司只把我退回省心公司,称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而省心公司也只承认2008年后的保险,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

如果您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性质并无变化,足以证明这两家公司其实是同一份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回复时间: 2013-11-30 13:57
你单位存在诸多违法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你有权在离职后要求单位依法作出相应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

谢谢!我应该告那个单位,移动公司已将我退回省心公司。2008年后的保险省心公司交了,2004年至2008年的保险移动公司没交。

回复时间: 2013-11-30 14:01
可以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追问:

谢谢!我应该告那个单位,移动公司已将我退回省心公司。2008年后的保险省心公司交了,2004年至2008年的保险移动公司没交。

回答:

告省心公司,以前的社保可能无法补交就。

追问:

你好!我本人2004年到2013年一直在移动公司工作,中途也没有变换工种.两年一期的合同续签两次,2008年移动公司要求我和省心公司签合同<说是公司规定的>现在发生纠纷后移动公司只把我退回省心公司,称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而省心公司也只承认2008年后的保险,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

在找一份更好的工作,

回复时间: 2013-11-30 15:49
你好,你单位涉嫌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建议你先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如果不解决,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所在地法院起诉,在仲裁和起诉阶段,需要委托律师的话,可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追问:

谢谢!我应该告那个单位,移动公司已将我退回省心公司。2008年后的保险省心公司交了,2004年至2008年的保险移动公司没交。

回答:

将省心公司作为被告,要求补缴保险

追问:

你好!我本人2004年到2013年一直在移动公司工作,中途也没有变换工种.两年一期的合同续签两次,2008年移动公司要求我和省心公司签合同<说是公司规定的>现在发生纠纷后移动公司只把我退回省心公司,称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而省心公司也只承认2008年后的保险,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

哦,将移动公司列为被告,起诉要求补缴保险,有劳动合同在,它应当补缴

追问:

谢谢!麻烦你那!

回复时间: 2013-11-30 20:10
你单位涉嫌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建议你先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如果不解决,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追问:

谢谢!我应该告那个单位,移动公司已将我退回省心公司。2008年后的保险省心公司交了,2004年至2008年的保险移动公司没交。

回复时间: 2013-11-30 22:46
你说了这么多,其实多数你只是在发泄心中的愤懑,法律上讲,有价值的案情不多,如果你想维权,证据是第一要素,建议找一律师当面咨询,给你出点有针对性的建议。
追问:

谢谢!我应该告那个单位,移动公司已将我退回省心公司。2008年后的保险省心公司交了,2004年至2008年的保险移动公司没交。

回答:

带上资料,找个律师当面咨询。

追问:

谢谢!麻烦你那!

回复时间: 2013-12-01 13:33
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追问:

谢谢!我应该告那个单位,移动公司已将我退回省心公司。2008年后的保险省心公司交了,2004年至2008年的保险移动公司没交。

回复时间: 2013-12-01 13:51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若还有不懂的   可以来电咨询或者见面具体详谈  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我的补充: 2013-12-01 13:52
针对您叙述的问题,回答如下: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社保包括五险就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第二、如公司没有签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倍支付赔偿金的。
我的补充: 2013-12-01 13:52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一、以下情况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要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砸人的。



二、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由用人单位提出的;

2.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或者违规行为,而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原因,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被裁减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因合同约定的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而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规定单方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的两倍。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或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设和技术进步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追问:

谢谢!我应该告那个单位,移动公司已将我退回省心公司。2008年后的保险省心公司交了,2004年至2008年的保险移动公司没交。

回答:

您好 您叙述的两个单位都是可以做为被申请人的。

将您的情况叙述清楚后 追加一个呗申请人即可 这样您可以可以增加胜算

追问:

你好!我本人2004年到2013年一直在移动公司工作,中途也没有变换工种.两年一期的合同续签两次,2008年移动公司要求我和省心公司签合同<说是公司规定的>现在发生纠纷后移动公司只把我退回省心公司,称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而省心公司也只承认2008年后的保险,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

您好 这并不影响您主张权利 您依然是可以将两者都作为被申请人的


在现在司法实践中 发生很多这样的案件 您将两者作为申请人后 劳动局


局或者法院在查清基本案件后 若两者确如您叙述的情况 这是对您比较有利的

追问:

现在移动公司没有安排工作给我,并且要求省心公司不在给我发工资。我和省心公司反映了实际情况,省心公司承认把2008年后交的保险给我,其他的就不管了。2008年以前应该怎么办,我还应该有哪些赔偿!这两个公司不在同一个地方,我应该找那个地方的劳动局。谢谢!

回答:

您好 具体的赔偿数额 在上面已经给您计算的比较清楚了 您可以先了解一下

另外 您可以到距您比较近的地方申请劳动仲裁 这样 方便您诉讼 也方便您维护权利


是可以要求补发您的工资的 然后具体的赔偿数额 就是上面给您计算的。

追问:

谢谢!现在省心公司只承认补偿我五个月的工资以及移交给我五年的保险<2008年以后的>我还应该得到那些具体补偿,又应该问那个单位要.

回答:

针对您叙述的问题,回答如下: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社保包括五险就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第二、如公司没有签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倍支付赔偿金的。


两个单位连带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01 15:36
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追问:

谢谢!我应该告那个单位,移动公司已将我退回省心公司。2008年后的保险省心公司交了,2004年至2008年的保险移动公司没交。

回复时间: 2013-12-02 16:18
可以诉讼解决
追问:

谢谢!麻烦你那!

回复时间: 2013-12-03 07:43
你好,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追问:

谢谢!麻烦你那!

回答:

不客气,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3-12-04 11:27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吧。。
追问:

谢谢!麻烦你那!

回复时间: 2013-12-04 15:47
各地尺度不一可以打12333人工台咨询
追问:

谢谢!麻烦你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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