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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合同期满,公司有权不续签吗?

北京-朝阳区 11-30 09:30  悬赏 0  发布者:xrtott…… 给我留言  回答:(9)
问题一:怀孕期间做产前检查,公司规定一个月不得超过一次,可是孕后期检查频繁无法保证,我该怎么办?
问题二:我的合同是一年一签,12月底即将期满,公司有权不续签吗?如果不续签,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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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30 09:35
公司不续签,按照劳动合同法46条第5款的规定,可以主张经济索赔
追问:

索赔的数额是多少呢?另外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

回答:

你好,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仲裁需要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祝你维权顺利,满意请采纳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1-30 11:15
您好,必须续签;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1-30 09:40
你好,必须续签的。
回复时间: 2013-11-30 10:01
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1-30 10:10
须续签
回复时间: 2013-11-30 10:11
你好,公司不续签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3-11-30 10:12
有权不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1-30 10:13
必须续签
回复时间: 2013-11-30 22:14
1、公司规定违法,你可以按照医嘱检查身体。
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签,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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