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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厨房下水弯管漏水给楼下,楼下业主长期不在造成损失谁负责?

广东-深圳 12-14 22:48  悬赏 0  发布者:hyl946…… 给我留言  回答:(3)
六楼厨房下水弯管漏泄处在五楼顶棚以下,六楼用水致使五楼被水泡,五楼业主长期不在,所造成损失该由谁负责?谢谢解答!
问题补充:
五楼业主长期不在导致没及时告知六楼维修,五楼业主有无责任?如有,占百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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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5 08:22
由物业负责的
回复时间: 2013-12-15 10:45
如果是私人部分的问题,由该业主承担,公共部分,属于物业管理的范畴的,可以要求物业承担
回复时间: 2013-12-15 12:55
要看是公共部分还是六楼业主个人部分,公共部分由物业负责,个人部分由六楼业主负责,五楼业主一般是没有责任的,除非明知而不处理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追问:

请问律师:六楼业主有无之情权?五楼告知后六楼已将下水弯管修好。我觉得告知后不修理六楼业主负全责,由于五楼业主没及时告知六楼业主维修,扩大部分的损失应由五楼业主自行承担责任,对吗?打这官司要啥证据及程序?

回答:

六楼业主在楼上不一定知道自己的水管漏水,所以没有必然的知情权。五楼业主要看是否明知,明知有损害仍不告知任其发展才对扩大部分损失有责任。具体涉及的证据要看你是原告还是被告来收集。程序就是原告向所在辖区基层法院提起起诉,被告按照程序应诉,还是要看是原告还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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