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物业管理

四川-成都 12-19 20:10  悬赏 10  发布者:tsongh……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2011年1月16日。购买一套多层商业住宅,套内面积为148.01,公摊为12.03平方米,合同上关于“物业服务及费用”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全部以“*”号代替。只是写了一句“多层暂订0.5元/平方米”。我是贷款买的,从未居住也没有领钥匙,当时涉及到物管费这块,由该物管方写了书面承诺“自从拿钥匙起开始收物管费,没领钥匙之前不收一切物管费。但今天突然收到某律师事务所寄来的信函:要求我在12月25日前交清所有的物管费共计2600多元,在此之前我从未接到任何要我交物管费的通知。请问:写的书面承诺有效吗?我该交多少物管费?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9 20:18
你没有义务交的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19 21:06
从开发商通知交房时就应当缴纳物业费,具体多少根据约定确定。
回复时间: 2013-12-19 21:14
您好,如果没有领取钥匙,可以不交。
回复时间: 2013-12-20 11:37
是没有义务交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安徽合肥
上海浦东新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2671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940
广东 广州
人气:599
陕西 西安
人气:582898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793
山东 菏泽
人气:2106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