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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险,老师被撞

 12-28 01:03  悬赏 15  发布者:shengh……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4)
一老师步行上班中,被一辆轿车撞上,当日去世,肇事车辆至今不见踪影!
学校给老师买的是50元一年的校方责任险!保额40万。
保险公司说这在本地是首例,因为有关系肇事车辆,所以最多赔付百分之70!还要等交警队3月后出什么结果,他们才能定!
请问这为什么要关系到肇事车?为什么人都没了还不是全额,还最多百分之70!交警队出的啥结果?对赔付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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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28日 13时44分
您好,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保险公司所说的是等交通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肇事车辆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经办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应当承担
的人身损害赔偿(不含精神损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因此,教师的近亲属可以先主张由学校承担工伤责任,等找到肇事司机后再向肇事司机及其车辆的保险公司追偿。
追问:

校方只有2年基本工资 ,和配偶每月300元的补助!这算是工伤的处理结果吗?

回答:

您好,如果按照天津的标准,校方应该给教师
1、丧葬补助金:46464元/2=23232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教师工资/月*40%,其他亲属=教师工资/月*3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9626元*20=592520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8 08:49
俩个法律关系可以要求足额赔付
回复时间: 2013-12-28 09:16
应该足额赔偿,属于工伤,学校还要承担其余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8 14:34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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