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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不到一个月公司以不熟悉产品为由把我辞退

湖北-武汉 01-03 14:58  悬赏 0  发布者:lz2753……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报了一个培训学校,学校承诺包分配,2013年12月25号把我分配到企业去上班,2013年12月30号公司就以不熟悉产品为由,不符合企业的用人标准把我给辞退。我进入企业的时候,企业没有把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给我看,并且老板就是让我尽快的熟悉企业的产品。在此期间我没有迟过到,早过退。在上班期间没有拿公司的任何产品。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只些了乙方违约的处罚条例,但是没有写甲方违约的处罚条例。
我不知道这样的辞退属于正当理由吗,如果不正当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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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1-03 15:01
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是可以的。
追问:

我才上班4天,熟悉产品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啊。我是做网络推广的,首先要把产品的相关性质弄明白我才能真正的做事。4天就以不熟悉产品为理由,我认为不恰当。

回答:

你不服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1-03 15:0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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